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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评海南房地产调控:从被动到主动,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2)

2017-10-13 09:20:46      参与评论()人

海南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处处长林诗辉表示,新政从房地产业发展方面贯彻落实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方式和措施,并明确提出具体管控办法。

一是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只允许开发新建用于解决本地居民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改善性商品住房。

二是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严格加强海岸带管理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三是生态红线区周边要严格控制商品住宅开发,海南省“多规合一”已对生态红线区内的管控提出明确要求,新政将严控商品住宅开发的范围扩大到生态红线区周边。

四是工业开发区、工厂、机场、公路、铁路、污水和垃圾处理场等周边可能影响居住环境质量的区域,严格控制商品住宅开发,这不仅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也充分考虑了购房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提升品质”为重

海南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表示,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是此次新政的重点之一。为推进解决以往房地产开发模式存在的建筑风貌不美观、建设方式落后、产品品质低、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新政对提升房地产品质提出多方面要求。

林诗辉表示,调控的内容之一是提高设计水平,加强建筑风貌设计,打造独具特色的建筑景观,严格把关容积率、绿地率、密度、高度、体量、色彩和建筑风格等,不再审批玻璃幕墙项目。

“还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林诗辉表示,将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宅、绿色建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生态小区等。

近些年,海南省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业主多次投诉。对此,新政对完善配套设施提出以下要求:第一,制定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设计标准;第二,要对已建区域进行评估,未达到配套要求的要补建;第三,新建项目要明确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和标准等,并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载入招拍挂交易文件;第四,新项目要在已确认通水、通电、通路和落实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有条件的地区还需落实光纤、燃气等设施建设方案后,方可出让土地。

在户型方面,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还放出“大招”。按照规定,海南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在此之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关键词:海南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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