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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资本大鳄兴风作浪 险企股权穿透式监管呼之欲出(4)

2017-09-15 08:59:20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四类投资人不能“控”保险: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的;在公开市场有不良投资行为记录的;曾经有不诚信商业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曾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不正当行为的。

四类资金不能“投”保险:一是与保险公司有关借款;二是以保险公司存款或其他资产为质押获取有关的资金;三是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有关资金;四是不当利用保险公司的财务影响力,或者与保险公司有不正当关联关系取得的资金。

朱俊生表示:“整体看,未来仍有大量资本愿意深挖保险行业。‘办法’虽然提高了准入门槛,但并非‘闭门’,这是因为中国的保险行业还处在较快的发展期。如财产保险的渗透率相对较低,寿险则多是储蓄型产品占比较多。”他认为,股权收购是市场行为,未来股权投资仍是保险业最重要的方式。

同时,在资产端,保监会通过对资产匹配审慎性监管、举牌上市股票信息披露、一致行动人的监管,确保保险投资的合法合规,预防偿付能力危机和久期错配风险。这也使得部分公司“高成本揽收保费+激进投资赚取高收益”的模式难以为继,投资方在涉足保险公司股权之前,会更加谨慎地考虑其投资与收益周期,投资也将更加理性。

申万宏源认为,预计2017年保险公司投资债券市场的比重下行幅度不大,甚至不排除可能会小幅上行,保险资金新增量以及存量协议存款到期对2017年的债市有支撑。保监会加强监管,不会导致险资减少投资,险资未来仍是A股重要的增量资金之一。目前来看,一是依然存在“资产荒”,二是A股主板估值相对合理,蓝筹股仍是险资长期投资的可选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