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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预付费模式维权困局:“跑路”频发难退款(2)

2017-09-01 14:06:14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大约3天后,有学员家长联系上靳景丽,并把她加到了维权群里。此时,靳景丽才了解到,这家英语培训机构已经关门了。

  “由于大家都签了15日退款协议,时间没到截止日期,有关部门无法受理。后来,我们去了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员检查了相关材料,认为可以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我们当时了解到,培训机构的办公家具、电脑、电影院等硬件设施都还保留完好。可后来,处理立案的工作人员具体了解后表示,这些硬件设施的金额太小不能申请诉讼保全,如果我们这么多人一起申请,同样不能受理。因为涉及诈骗属于刑事诉讼,如果执意要民事诉讼就必须去上一级法院咨询,当时无法立案。”面对这样的情况,靳景丽感到很无奈。

  为什么不等到退款协议注明的截止日期再报案呢?靳景丽解释说,其一,他们担心企业法定代表人会在15天内逃走。其二,这个企业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母公司涉嫌金融投资纠纷资金链断裂,投资的受害者涉案金额更大,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他们担心机构内的这些财产会优先赔付给先报案且损失更多的投资人,“如果能通过民事诉讼申请资产保全,那么这些财产如果确实属于这家企业的话,我们作为债权人还有希望挽回一些损失”。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果然不出靳景丽所料,钱打了水漂。

  不甘心的靳景丽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向靳景丽分析,拿到退款协议,可以视为教育培训机构对其负有退款的义务,可以作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归还欠款。也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教育培训机构诈骗骗取预付款。当然,不同的主张依据相对应的举证责任也各不同,最简单的就是以合同纠纷起诉。“我后来也在相关软件上进行了查询,发现此类纠纷近几年非常普遍,但起诉并不多。”靳景丽说。

  对于其中缘故,北京律师周云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首先是原告个人交纳的费用和耗费的诉讼精力不符,还有就是执行困难。“因此,诉讼保全的确很有必要,不过保全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财产线索和对应标的以及提供担保。诸如桌椅此类财产,既难以变现又难以保管还极难举证系被告所有。而且,对于诉讼前保全而言,法院的审核会更严格,一般很少进行诉讼前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