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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甚嚣尘上 监管应尽快落地(3)

2017-09-01 09:22:04    金融时报  参与评论()人

  ICO监管应尽快落地

“不论从发行主体、投资者还是市场的角度来看,ICO都存在风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首先,从发行主体来看,ICO涉及非法公开发行证券,涉嫌为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渠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其次,对于投资者而言,ICO存在诈骗、内幕交易等风险。再次,恶性短线交易泛滥、黑客攻击、数字货币价值波动大等成为ICO最主要的市场风险,都会对投资者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也容易滋生投机行为。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ICO不是发行证券。而7月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调查报告,认为DAO的ICO项目代币构成证券,应符合联邦证券法律,进行注册或者取得豁免。

“金融发展史已经充分证明,公开融资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都无法完全避免其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问题及欺诈与集资风险。”李爱君建议对ICO实施行为监管、穿透监管和多层监管,微观上加强市场准入、产品价格、市场退出等方面的监管,中观、宏观层面加强对区域、全国金融运行的监管。不少专家建议,ICO监管应关注以下几点: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产托管、项目真实、合格投资。

对于目前监管层的态度,有区块链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监管机构在对待新事物的态度上一向是保持红线基础上的宽容。例如,从传统出租车司机的角度理解,网络专车就是‘黑车’,但其确实部分解决了供需矛盾问题。”

而上述监管人士则强调:“时间耽搁不起,有关部门应该表明立场和态度,尽快取缔ICO。”

不过,各方达成共识的一点是,对于不理解ICO的“小白”用户,切莫盲目参与,对待区块链、虚拟货币和ICO,应耐心等待监管靴子落地。(李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