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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共享”如雨后春笋,是真正盘活资源还是营销噱头?(2)

2017-08-18 09:01:46      参与评论()人

首先,移动互联网的使用日趋便利,大家习惯使用随手可得的服务,通过手机就能满足的吃住行等需求成为商家盈利的增长点,不排除“共享”只是商家噱头的情况。其次,城市公共服务没有跟上城市生活的需求。很多城市规划始于90年代,空间布局和发展思路比较滞后,公共服务不能满足市民的需求,“比如城市免费公用雨伞供应不到位,促使企业萌发投放雨伞进行资源配置、租赁的想法。”

专家建议包容看待新业态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新出现的共享经济新业态,专家普遍持包容态度,建议在共享经济发展之初,政府不宜管得过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允许不同的模式去试。一方面,国内共享经济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定位和模式不明晰,仍需探索,是难免的;另一方面,共享经济的内涵也在延展,最初的闲置资源的共享可能较算是典型的共享经济,但如今延伸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都叫共享。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会经过野蛮生长的阶段,然后才会成熟起来。是否对社会管理带来混乱,是政府是否出手的判断依据。以共享单车为例,如果其投放无序,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增添了某地过于突出的管理难题,那政府就该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认为,共享经济应该包含规模经济、信用经济和云经济三个要素,之前倒闭的共享单车企业,大多未具备这些要素。

“用管理实体经济的那一套,去管理新经济是行不通的。”许正中建议,政府需要时刻关注这些新业态、新现象,加强研究,做好政策储备。如共享单车与公共道路资源的矛盾,在不同城市的情况很不一样,政府的政策就要有区别。

麻智辉说,现在看起来,共享经济似乎乱象不少,但往往市场最困难的时候,反而可能是拐点,更加充分的竞争,有助于优胜劣汰。

另外,对于促进新业态发展,社会诚信体系的机制建设亟需完善。“没有诚信,共享经济无法长远发展。一方面是对消费者,要树立不能非法占有或毁损他人财物的观念;另一方面是对企业主体,避免发生捞一笔押金就跑的非法投机行为,给群众造成损失。”麻智辉建议,特别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政府不能无作为,相应的处罚机制要及时跟上。

(原标题:“共享”如雨后春笋,是真正盘活资源还是营销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