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耀斌表示,未来将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能继续任由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华泰证券研究报告指出,下半年国内有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PPP作为供给侧改革重要推手和公共产品投融资制度创新,预计将成为下半年相对确定性的投资主线。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控制PPP模式的潜在风险,首先要根据PPP项目运行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消除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