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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联催生支付格局改变:央行结束“数据寡头”垄断的重要一步(2)

2017-08-14 09:03:43      参与评论()人

郑宏达说,网联的建设本质是要将支付机构定位回归于支付服务主体,将其转接清算职能分离,同时也是央行结束“数据寡头”垄断的重要一步,有利于从支付宝、财付通等机构中掌握数据的控制权。

来自央行支付结算司数据显示,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同时,许多支付机构通过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赚取利息收入,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务市场的无序和混乱。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曾指出,数据垄断比技术垄断更难突破,容易产生所谓的数字鸿沟问题,形成“信息孤岛”,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格局还有哪些待完善?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日常购买商品用手机支付时,几乎感受不到网联带来的变化,因为这主要是后端的清算体系优化,前端的操作行为和使用习惯不会被改变。但是对于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和过年微信红包,尚未正式运行的网联能否扛得住,可能还有待验证。

数据显示,2016年支付宝“双11”支付峰值达到12万笔/秒,2016年春节每秒红包收发峰值76万个。

“虽然网联要求支付机构派员参与筹建技术系统,但能否做到理想中的最优化还需接受市场的考验。另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创新很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从而部分影响消费者的体验。”一名支付机构内部人士说。

此外,对于数据信息安全能否得到进一步完善,孙国峰认为,还需从两方面予以完善:一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重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并重视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二是需要金融科技公司做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为消费者提供满足监管合规要求的、安全的、透明的产品和服务,并向消费者披露充分的信息,并且避免欺诈行为,同时做好消费者数据、安全、网络保护,以及提升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性。

(原题为《网联会催生支付格局发生哪些改变?》)

关键词:支付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