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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屡现失信 监管追责并行在途

2017-08-11 10:51:00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证监会明确表态“持续强化并购重组业绩承诺监管”几天之后,针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的证券支持诉讼启动受损投资者公开征集。

从“忽悠式”重组到随意变更业绩承诺,并购重组在部分企业眼中显然成了“儿戏”。而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强化民事责任追究,或成为遏制并购重组“言而无信”的另一条有效路径。

  第五例证券支持诉讼启动 直指“忽悠式”重组

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8月8日宣布拟再启证券支持诉讼,公开征集因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

这也将是投服中心成立以来提起的第五例证券支持诉讼。

资料显示,2015年4月7日,鞍重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同年11月14日,鞍重股份发布九好集团与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受此鼓舞,鞍重股份复牌后17个交易日内股价持续飙升,涨幅高达269%。

这个“看上去很美”的重组计划并没能付诸实施。经查,九好集团利用虚增收入、存款等种种恶劣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试图通过与鞍重股份的重组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今年3月,这起“忽悠式”重组典型案例受到监管部门顶格处罚。

在这一过程中,鞍重股份股价从87.79元/股的历史高位一路下行,至今年4月26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时,累计跌幅高达近八成。

证监会处罚公告显示,九好集团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九好集团、鞍重股份所披露的信息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据此,第五例证券支持诉讼将九好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郭丛军等列为主要被告,承担首要赔偿责任,同时追究鞍重股份及其他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连带责任,避免因民事赔偿而误伤上市公司现有广大中小股东。

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既强调了投服中心“首恶必究”的正义理念,也体现了其支持诉讼业务的专业性和公益性。

  重组方频现“言而无信” 业绩补偿承诺成监管重点

就在投服中心宣布将对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提起证券支持诉讼的5天前,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门就并购重组中的业绩补偿承诺问题作出回应,重申重组方不得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四号》相关规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