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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连发两项专项债指引 七大产业成融资重点(2)

2017-08-11 09:12:1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据介绍,2015年以来,发改委陆续印发了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绿色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PPP项目专项债券等9个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有专家表示,上述两个专项债聚焦的正是产业发展前景大以及当前需要着重发展的薄弱环节。在目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专项债给予了企业融资的新方式,能够带动产业的发展。

同时,此前企业发行的专项债券多偏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参与的企业还是以国企为主。而在社会领域产业以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发行专项债券,使得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参与度得到提高。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公司公用事业部总经理莫琛表示,目前社会资本对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的投资规模仍相对较小,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在政策层面加大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领域建设的力度。同时,由于明确了发行主体是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因而社会领域专项债是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后形成的企业债务而非政府债务,政府并不承担偿付和救助义务,这是和财政部之前推出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的根本区别。

田原介绍,除了专项债券,发改委还推出了可续期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以满足企业的特定融资需求。未来发改委将进一步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丰富债券品种,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