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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连发两项专项债指引 七大产业成融资重点

2017-08-11 09:12:11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发改委日前连发两项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农村产业融合,以及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七大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发改委称,未来将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撬动更多社会投资进入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据介绍,此次发改委发布了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其中,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是指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

此次发行的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主要包括健康产业、养老产业、教育培训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则包含了产城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新技术渗透型、多业态复合型等6种类型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资金用途上主要是用于文化设施、文化园区、体育馆、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培训,一级农业绿色生态、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互联网农业等方面的建设和应用。

在发行方面,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以项目未来经营收入作为主要偿债资金来源,并可根据资金回流的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同时,鼓励发行人以第三方担保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出让、租赁建设用地抵质押担保方式为债券提供增信。允许以项目未来收益和无形资产等作为抵质押担保,并鼓励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

而对于小微企业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转向债券的,在两个指引中都给予了优惠支持,将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放宽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规模的10%”。

对此,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巡视员田原表示,专项债券是发改委在企业债券制度框架内“量身定制”的债券品种,主要是针对相关行业和产业发展特点,统筹各项债券支持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相关领域并发挥示范效应。2016年,发改委核准企业债券规模超过8000亿元,主要是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