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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新办法 为“走出去”打造财务后盾(2)

2017-08-07 13:49:12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五是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绩效评价机制。要求国有企业以集团为单位开展境外投资绩效评价,以利于加强追踪问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内部优化配置资源和相关部门评估“走出去”政策实施效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进行国有资本注资等行为的重要依据。

在界定参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相关各方的财务管理职责时,《办法》遵循“分级负责、权责对等、自主决策、放管结合”的原则。对境外投资企业(项目)的预算管理、资金管控、成本费用管理、利润分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与现行财务制度对境内企业的要求基本相同。

据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在尊重企业产权关系、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明晰了各方财务管理职责,同时将财务管理从事中运营和事后监督延伸至前期投资决策和后期绩效评价,有的放矢地对境外投资全过程涉及的重要财务问题做出了规范。《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