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黄震:“改革试点”与“监管沙盒”有何区别?(2)

2017-06-20 09:39:26    黄震互联网金融  参与评论()人

 

第四,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也不同。以前改革试点的风控方法主要是进行风险的隔离与转移。现在大数据技术对风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的监测,用区块链分布式结构分布式匹配风险和资金,从而降低系统性风险。

 

第五,金融的基础设施和底层技术不同。今后的社会是编程社会,不管是监管、市场还是研发人员,在分布式结构中的各方必须学会编程等底层技术。如果不懂得底层技术,提出的风险防控或监管对策很可能与底层运行的逻辑不一致。

 

 

 

在金融科技快速增长过程中,有西方学者提出“代码即法律”。我们编的代码让这些底层技术在运行,那么其他产品运用也要基于代码逻辑来运行,监管措施也要与其相吻合、相匹配,才能有效运行,不至于出现法律空转现象。

 

智能合约——过去起草合同、审合同、诉讼是法律人的主要业务。现在在区块链上编程就把智能合约编进去,一旦触发合同履行条件就自动执行了,所以没有需要法律人再进行繁琐的工作。智能合约对未来的风险控制有巨大的价值,现在研究这块还比较少,同时也是一种新的制度设计。作为监管科技最新的一些成果都可以纳入进来,这也是我们中国这些年来监管层积极学习和运用科技的成果。

 

当然,基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中,还有很多不可预见和不断扩展、增加的因素,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源、风险形式以及风险途径继续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但是,我们有一个基本的理念可以确认,就是基于这种技术化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进行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是应该同步的,让多方同时在线进行试错、纠错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应该成为全球性的新理念。

 

不管叫“互联网金融”还是“数字金融”还是“金融科技”,也不管叫“改革试点”还是“监管沙盒”还是“监管科技”,这是一个新金融时代,基于网络空间的数字化金融要在编程、大数据以及智能化手段下保障金融有效运行、安全运行和普惠运行,这是未来金融的大方向。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风控、市场创新和规范监管并不是隔离和封闭,而是同时在构建,协同在发展,才能真正打造出一个让社会更美好的普惠金融体系。

关键词:监管改革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