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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幼升小游击战:京籍家长疯狂抢位 非京迟早回老家(2)

2017-06-15 09:02:02      参与评论()人

权衡之下,贾卢汉觉得,为保险起见,不如自己注册一个公司。2015年10月,他找到一家代办公司注册的机构,交了6000元服务费、一年5000元的“地址费”,以及会计做账的钱,合计花了2万元左右,就当上了“老板”。而实际上,他和妻子两人的工资加起来一个月还不到2万。

五一假期过后就开始信息采集了,非京籍家庭要准备的资料通俗地讲叫作“五证”,分别是:在该区域务工就业证明、在该区域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该区域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以及户籍所在地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证明他们的孩子在家乡没有人照顾,不得不随同他们“暂住”在北京。

“五证”听起来简单,实际上有很多“道道”。例如,贾卢汉是租住房屋,按政策他需要提供“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而这一项就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缴纳日期距离2017年5月17日之前满6个月的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证”的要求近些年并没有太大变化,贾卢汉按部就班地准备。五一长假回来,他跟房东预约去开房屋发票,需要带上房东的房屋不动产证、身份证原件和租房合同。

没想到,房东前一天还答应得好好的,第二天就反悔了。起初,贾卢汉以为房东想趁机要价,他在网上看过很多这样的案例,少的给房东一两万,多的有被要了15万的。情急之下,他提出额外给房东2万块钱,但是房东还是没有同意。房东解释说,他听房地产中介说,一旦给租客提供居住证明,如果自己有了二胎,可能会影响自己的孩子入学。

房东的顾虑来源于朝阳区教委《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的一条新规定:从2017年起,我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书)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上小学六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这个新规定被家长简称为——“六年一学位”。其实,北京市海淀区在2016年就实行了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同样是“六年一学位”,其中的含义还有不同。海淀区的规定是,“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朝阳区政策的“一学位”只限于有房产的家庭,并没有包括租房者,但海淀限制的范围显然将两者都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