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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点名违规举债涉30项产品 应收账款信托首当其冲(2)

2017-06-09 08:52:3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机构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目前来看,地方政府出具担保函,并将相关融资及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行为违反了《预算法》及多个政策性文件,责任首当其冲。而处在交易另一端的金融机构也已有收到行政处罚的例子。

今年3月份,财政部网站发布《银监会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 积极配合开展政府债务监督》的公告,披露了银监会对相关金融机构配合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整改情况及问责处理情况。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新都桂城村镇银行三家金融机构,银监会不仅对公司处以行政处罚20万元至30万元,更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警告、记过、罚款等处罚。而在四家金融机构中,仅有山东国际信托未被进行行政处罚,但也被要求“逐一排查存续业务,对违规业务立即清理”。

“按照此前银监会的处罚结果看,如信托公司在业务开展中主动要求地方政府出台担保函、承诺函等文件,或许也将导致行政处罚。”某信托公司法务人士表示。不过,他亦表示,此次监管重点是对地方政府将涉及融资款项纳入政府债务管理范围或列入同期财政预算,并对部分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虚设与政府往来款项、应收账款等行为进行问责。若金融机构在提供融资服务过程中并无不当行为,则不会招致处罚。

应收账款信托首当其冲

在此次江苏省遭遇财政部“点名”的27款信托计划中,《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其大部分信托计划均为应收账款信托计划,而具体运作方式则多种多样。例如,有的信托公司与地方政府、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签订三方《债权收购合同》,并明确信托公司将成为地方政府债权人。亦有信托公司要求地方财政局承诺,如融资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回购应收账款,产生责任将由地方财政局承担,该局将按期、足额补足该回购价款,并将该款项列入同期预算安排。

近年来,在市场上众多信托产品中,应收账款信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投资者视线之内——而其背后多数为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证券日报》记者查询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发现,2016年市场上共成立应收账款信托计划310款,实际发行规模在370亿元之上。而2017年以来,已有51款应收账款信托产品成功发行。

从近期发行的应收账款信托来看,其融资主体主要为城市基础建设、商业地产、交通、农业、制造业等行业,按照信托业协会的信托资产投向划分,其资金主要流入基础产业及工商企业两部分。在这其中,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几乎占领“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