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鞍山卫计委新规:中标药企要向医院提交5-25%服务费

2017-06-06 15:47:07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鞍山卫计委新规:中标药企要向医院提交5~25%服务费

取消药品加成是为了降低老百姓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过,近日鞍山市卫计委发出征求意见,要求中标药企给医院提交5~25%的服务费。

5月27日,鞍山市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对《2017年鞍山市公立医院遴选药品流通企业招标方案》征求意见函(下称《意见函》),其中提到:服务费是指公立医院向生产和流通企业提供“平台信息整合服务、银行金融结算服务、库存共享查询服务、院内物流辅助服务”,实现现代物流流程再造,而向流通企业收取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由生产和流通企业共同承担。

“这笔服务费用以医院的银行贷款的利息支付、药品在医院的物流成本,以及利用平台查询信息。之所以设置这项服务费,主要是因为过去医院回款比较慢,半年以上回款很正常,甚至一年以上也不给企业回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医院的回款交给第三方银行来承担,要求一个月内回款,所以银行的贷款利息由药企承担。”鞍山市药品招标办的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意见函》中描述,服务费列支集中采购项目相关成本,包括结算系统服务成本、医院融资成本、医院库存物流服务成本等。服务费计算方法:服务费=药品实际采购金额服务费比率。

服务费比率为基准比率加竞争比率之和。基准比率=人民银行年基准利率(随人民银行年基准利率变化而调整)1.16,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竞争比率由企业申报竞争产生。服务费比率申报下限为基准比率(5%)、上限为25%。申报服务费比率低于5%时视为无效申报,高于25%时按25%计算。服务费比率申报的最小竞价单位为0.1%。

“以前一些省份医院向药企要求返点、收服务费的现象是有的,但比较含蓄,鞍山这次公开发文件收取服务费应该是首次。毕竟现在只是鞍山一隅,筹码好象不够,但此事一出,其它省份肯定效仿,或形成联体局面向药企公开收费。”降药价网创始人卫柏兴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医改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取消药品加成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举措。

2017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强调,年内将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