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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的三个误解: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2)

2017-06-02 09:34:26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误解之二: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

正解为,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同为记账货币,但是,数字货币不是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俗称就是电子卡片,有接触式和非接触式两种。电子货币有两种,储值的和非储值的,发行者主要但不限于银行。一般来说,银行发行的电子货币就是所谓的“银行卡”,分为贷记卡和借记卡两种。电子货币是记账货币,大体而言,记账时间与交易是同步的,但也往往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就是在交易方的出账和入账方面会不同于交易记账时间,即交易时,记账当即发生,但是资金的出账和入账时间往往是银行后台来安排,会有一个时滞。决定时滞有两个因素:一个是技术上的原因形成的时滞;另一个是财务上的账期。一般来说,技术上的时滞大大缩短了,只是不同的界面所反映的信息会有时间差。财务上的记账信息往往是一个后台处理的流程安排决定,但是大多不影响到交易本身。

电子货币极大地缩短了交易前台与结算后台的时间间隔,但是并没有完全消除。数字货币是“点对点”的账户间同步记账,不存在一个所谓的前中后台的时间间隔,不存在账户之外的记账中心,出账和入账同步发生,因此记账是出账和入账的结果,而非原因。换言之,支付即完成结算,根本没有类似于电子货币那种“前台交易、后台结算”的流程。

将数字货币类比为电子货币,也是肉眼犯的错误:二者相似之处在于似乎掏出手机来结账与银行卡支付,都没有出现所谓的“现钞”或“现金”,而且两者又都存在一个网络支持,就理所应当认为是一回事。事实上,二者存在根本区别,就是有没有后台,有没有记账中心,有没有出、入账的另行安排,而这些都是交易时交易者肉眼所看不到的,但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并决定两类货币的不同使用流程和性质。

误解之三:数字货币传递了价值。

数字货币只是反映为数字货币账户间的记账活动,并没有传递所谓的“价值”。

交易并不意味着实物的流转,也并不意味着一定有所谓的实物对象。例如美联储纽约金库中有部分可交易的黄金,然而,每一笔交易并不意味着相应的黄金的入库或出库,而只是黄金标签有所变化。标签变化标志着,该批黄金已经被“特定化”。这部分黄金交易事实上只是账目上的交易,并没有黄金实物的流转相伴随。除此之外还有所谓的“纸黄金”,亦即交易假托黄金之名,但是并没有黄金实物伴随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