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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共享汽车账号需谨慎:发生事故要担责(3)

2017-05-31 16:39:05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由于汽车不同于自行车,车况是否安全,很难在短时间内作出准确判断,用户亦没有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因此共享汽车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作为租金的收益方,有义务提供安全合格的车辆。合同法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共享汽车平台的这项免责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其原本应当提供安全服务的责任,应当认为是无效的,其不能通过此格式条款来予以免责。

因此,如果因为车辆问题产生交通事故,不论是汽车产品质量缺陷还是有人恶意损毁,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害者、注册用户有权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共享平台可以确定有人恶意损毁车辆,可在承担责任后向该侵权人进行追偿。

关键词:共享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