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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共享单车发展政策征意见:有七个规定不知道会吃亏

2017-05-23 10:05:0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中新网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 程春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大众俗称的“共享单车”。 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十部门起草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用户注册需实名制,乱停乱放纳入信用记录等等,同时也对用户关心的押金、保险、隐私安全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共享单车用户注册需实名制

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对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主任吴洪洋表示,用户在支付的过程中需要绑定微信、支付宝或者银行卡,实名认证付款或者缴纳押金,将让押金、付款有据可寻。信用奖惩体系下,实名认证还可有效杜绝用户停车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对于媒体和网友关注的“实名制”,记者注意到目前摩拜和ofo等共享单车企业注册其实已经是实名制形式,注册均需要进行手机号验证。而工信部公布权威信息显示,2016年12月31日,我国就已经全面实现电话用户实名登记。

北京街道上正在骑共享单车的人。程春雨 摄

此外,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则是通过接入支付宝形式供用户使用,不同城市的用户可根据自己不同的芝麻分获得共享单车免押金服务,使用支付宝扫一扫解锁共享单车。支付宝公布数据显示,目前超过4.5亿的用户已全部实名。

未满12岁的儿童禁止使用共享单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今年来“未满12岁孩子骑共享单车时发生摔伤”、“ 11岁小学生骑共享单车时出车祸身亡”等儿童骑共享单车的安全事件引发大众关注和讨论。随后,上海、深圳等地交警重申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自行车上路。

意见稿在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中提出共享单车企业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而在意见稿发布前,上海、南京等地为了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在地方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的使用者提出多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