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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4个月下发45份处罚单说明了啥?(2)

2017-05-17 13:44:03    富大集团张平  参与评论()人

对此,笔者认为,虽然证监会加大对市场搅乱秩序者的惩罚力度,会对A股市场的部分个股造成负面影响。但如果A股市场上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这三个方面违规事儿少了,中小投资者被割韭菜的机会大幅减小,市场又恢复到了相对公平的环境之中。不过,笔者建议,证监会还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手段,进一步加大搅乱市场秩序者的违法成本。让那些股市乱像才会不再发生。

首先,证券法相关内容对于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处罚过轻。在证监会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一案中,鲜言操纵股价不当获利被罚了34亿元,而对于鲜言信披违法,只能是警告和顶格处以60万元罚款。这无疑给那些想在信息披露上做手脚的人以启迪,原来信披上造假的违法成本并非很高。那以后还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钻这个空子。笔者建议修改证券法,大幅提高信息披露造假者的成本,这样市场环境才能更加纯净。

再者,建立直接退市制度,让上市公司大股东不敢有丝毫违规念头。通常对于那些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上市公司大股东,证监会也只能对其进行罚款或警告,这实质上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震慑力度有限。

只要监管风头过去,还可以继续干起违规违法的勾当。所以,引入直接退市制度,谁要是敢于信披造假、操纵股价或者内幕交易,干搅市场秩序的,该股票将直接进入退市通道。

最后,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对于那些信息违规、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有集体索赔的权利。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如果投资者因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惩处而遭受损失的,可以通过集体诉讼制度来悍卫自己的权益。

本文由不执着财经(微信ID:bzzcaijing)供稿,观点犀利、时效性强,财经爱好者喜爱的内参!

关键词:证监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