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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纠偏“不姓保”险种 人身险违规将追责总经理

2017-05-17 10:20:52      参与评论()人

见习记者 刘敬元

保监会继续弥补监管短板,这次针对的是人身保险产品。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保监会近日向人身险公司下发最新通知,规范产品开发设计行为,要求切实发挥人身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防范经营风险。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要求回到各个险种的本源。”有保险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分析,这一新规是对不“姓保”保险产品的纠正,对不同险企的影响点不同。受到主要影响的或是保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产品,因新规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而目前个险渠道的主流理财产品即是“主险+万能账户”的组合。

引导各险种回归本源

近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已下发到人身险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保险产品,并对几大类型产品的开发设计提出要求。

其中,对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通知》要求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相当于年金产品的存续期限拉长到5年以上。”一位寿险精算人士说,这将对生存金快速返还现象形成制约。近年来,本应是长期保险的年金保险生存金返还越来越快,部分年金保险在投保后当年即返还首次生存金。

对于万能险、投连险产品,《通知》要求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且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万能险被要求允许自由追加保费。”另一位寿险产品精算师分析,未来万能险将发展为客户资金自由进出的长期储蓄型产品。

而对健康保险的两大重要险种——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通知》也分别明确了保险期满前给付生存金的条件。护理保险的给付,要以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条件;失能保险的给付,要以被保险人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条件。

这也是在引导护理和失能保险两大保障险种回归本源。近年来,一些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把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附加上万能账户,做成了理财型产品,期限一年、两年,有预期收益率,且“保本保息”,以此来推动保费规模增长,但两大险种的保障性能被弱化。

“不能附加万能账户”

业内分析,《通知》对不同险企的影响不同,这次影响面最大的规定或为“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因为不少寿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的主打理财产品是“主险+万能账户”的组合。

“有影响的就是附带万能账户的产品,就要面临停售了,最晚卖到9月30日。”一家大型保险代理机构营销人员对记者表示,新规对在售的重疾险等产品影响不大。

自2012年国内有寿险公司推出分红险和万能险双主险双账户产品组合以来,“用高收益万能账户促销主险销售”的打法迅速在更多寿险公司“普及”。

“带万能账户的产品比较好卖”是保险销售人员的直接认知。

如今,“主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万能账户”几乎成为保险公司个人营销渠道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标配。特别是在每年的开门红时期,诸多中小险企和大型险企在个人营销渠道的主打产品都是“主险+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部分公司还推出了附加两个万能账户的产品组合。

在新要求下,这种形态的产品面临停售和升级。

根据新规,万能险被允许自由追加保费、灵活调整保额。一位寿险产品精算师分析,未来,万能险将发展为客户资金自由进出的长期储蓄型产品。

10月前完成自查整改

《通知》还对保险产品销售作出进一步规范,要求保险产品名称清晰明了,要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同时,保险公司对产品组合销售,应在产品销售和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

《通知》发布后,新产品要按新要求执行;对已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