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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国与30多个国家签署了国际产能合作协议(2)

2017-05-12 11:32:19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宁吉喆:二是重大项目批量落地。中国高铁、核电“走出去”的第一单都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印尼雅万高铁已签署商务合同并有望全面开工,巴基斯坦卡拉奇2号核电机组项目顺利开工。一批沿线国家亟需、采用中国装备和技术的钢铁、有色、建材等领域重大项目稳步实施。2013至2016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600亿美元。截至2016年底,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合作建立初具规模的合作区56家,入区企业超过1000家,总产值超过500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超过11亿美元,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8万个。仅今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就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近千份,完成营业额144亿美元,同比增长4.7%,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总额的近一半。沿线国家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成为中国基建、装备、技术、服务和品牌的重要市场。中国企业也为沿线国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能力、加快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机会、改善民生福祉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宁吉喆:三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中方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性金融作用,发起设立产能合作基金等金融平台,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产能合作项目,为企业开展产能合作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16年底,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沿线国家发放贷款超过1100亿美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对产能合作重大项目应保尽保;9家中资银行在沿线26个国家设立62家一级分支机构。中方与沿线22个国家签署了总额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的本币互换协议,推动产能合作与人民币国际化相互促进。中方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驻外使馆、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外交、商事、信息等各类优质服务。

四是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中方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和规范化水平,督促企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和环境责任。截至2016年底,中方与5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且积极商签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证便利化协议等各类合作文件,促进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共同为企业开展产能和投资合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同时,中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沿线国家共同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加大领事保护力度,推进双边执法合作,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宁吉喆:后天,“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就将拉开帷幕,明天高级别会议就将开始。习近平主席将发表重要讲话,论坛将推出系列重要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推动论坛有关成果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与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让“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更多惠及中国和沿线各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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