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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国与30多个国家签署了国际产能合作协议

2017-05-12 11:32:19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12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在双边层面,中方同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30多个沿线及其他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有关文件,把产能合作纳入机制化轨道,和有关国家对接规划和项目,共同为企业间合作穿针引线、铺路架桥。

详文如下:

宁吉喆: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前夕,围绕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能合作,同大家交流探讨。共建“一带一路”是习近平主席提出的重大倡议,开启了中国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新篇章,开辟了各国互利共赢、和平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前景,受到了各方普遍欢迎和积极参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绩。

宁吉喆:国际产能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途径和重大举措。习近平主席强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跨国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使顺周期下形成的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国际产能合作旨在发挥中方在装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和其他方面的比较优势,对接中国和沿线国家供给能力和发展需求,共同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宁吉喆:近年来,中方以“一带一路”倡议为统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企业主体、绿色有序、开放平衡、互利共赢的原则,同沿线国家一道推动产能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合作机制广泛建立。在双边层面,中方同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30多个沿线及其他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有关文件,把产能合作纳入机制化轨道,和有关国家对接规划和项目,共同为企业间合作穿针引线、铺路架桥。在多边层面,中方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次区域合作,推动发表《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和有关国家共同谋划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快形成开放包容、多方共赢的合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