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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昌九股权转让生变江西航美三股东反对收购(2)

2017-04-20 09:36:24      参与评论()人

三股东反对收购

航美传媒集团股东会反对江西航美收购昌九集团100%股权,正是航美传媒集团内讧已久导致。委托发出律师函的三位股东曾三度状告航美传媒集团。

律师函显示,因2016年7月20日文建基金和龙德基金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擅自修改章程,且没有依法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徐青已就此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航美传媒集团伪造了未曾举行的2016年12月16日、12月22日两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两次董事会决议;因2016年12月24日文建基金和龙德基金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强行通过了增资扩股的决议,且没有依法通知全体股东参会,严重侵害了股东徐青的知情权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权利,徐青就此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未曾通知委托人股东和董事郭曼、吴培栋,航美盛世和郭曼也就此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

这三位股东将矛头直指航美传媒集团董事长姫连强。律师函中显示,江西航美设立时间短、没有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由姫连强兼任),而在姫连强担任航美传媒集团董事长期间出现多次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捏造不存在的董事会记录等明目张胆违反《公司法》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且已经被诉诸法院,足以说明其不具备依法履行公司治理的能力,江西航美及其控股股东航美传媒集团并不具备“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