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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推行遇阻:收寄件人担心信息泄露公司怕影响效益(3)

2017-04-18 09:13:05    朱琳/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但是,夏广福提醒说,快递配送要经过商铺、物流公司、末端快递配送等环节,要保障每一环节数据都保持加密状态,才能真正做到面单“隐形”。

“但我们应该注意到,更多不法分子的瞄准对象并非一张张快递面单上的信息,而是掌握大量用户有效信息的企业内部,因为成规模的用户信息才更有价值。”夏广福指出。

对此,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如有违反将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实际监管中,这些规定并不易落实,因为盗窃用户信息的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仅难发现、难调查,还难取证、难处罚。说白了,其关键就在于信息泄露的源头不容易查清。”夏广福建议,应加强企业管理,尤其是掌握大量信息资源的内部员工,在就业之初就应当对其所从事的行业加以重视,同时,应将这部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有必要的可签署保密协议。

“还应提高信息化技术水平,对个人隐私作加密处理以提高其安全性;减少经手范围并缩小更多可能泄露的途径;提高技术追查能力,锁定可能泄露信息的漏洞源头;加大责任落实和处罚力度,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夏广福建议,快递条例应加以完善,增强可追溯性、可操作性。

(原标题:快递实名制推行遭遇重重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