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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购新政杀伤力显著 知情人称调控措施仍有后手(2)

2017-03-27 09:15:09    中国证券报  参与评论()人

央行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9.8万亿元,同比上涨77%。与此对应的是,2013年全国多地房价明显上涨。易观数据研究院的数据显示,当年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同比上涨37.15%,挂牌均价约3.2万元/平方米。

2014年上半年,多地再次强调“认房又认贷”政策,央行收紧房贷政策。2014年9月,房价明显下跌。链家地产研究院的数据显示,当年北京房价跌幅达到12.8%。2014年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文,将“认房又认贷”政策改为“认房不认贷”。2015年,深圳楼市率先大涨,上海随后异动。到了2016年,南京、厦门、宁波、郑州等20多个城市楼市纷纷上涨。2016年的10月和11月,深圳和上海分别再次强调“认房又认贷”。然而,深圳和上海楼市依然出现10%左右的涨幅。

格隆汇资深研究员认为,实质上起杀伤作用的是信贷。央行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4.18万亿元,同比上涨55%;2016年全国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9.83万亿元,同比上涨112%。与此对应的是,北京的房价突破6万元/平方米。

“房价增速主要取决于央行对房贷的态度。历史数据表明,2010年央行收紧房贷后,2011年北京和上海的房价出现30%左右的跌幅;2013年房贷政策松动,北京和上海的房价出现约40%左右的涨幅;2014年再度收紧,北京房价跌幅12%;2014年底放松,房价在一年之后出现暴涨。”该研究员表示。

楼市调控仍有后手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北京楼市“3·17”新政颁布后,3个月内若房价仍旧单边上扬,政府可能考虑出台更为严苛的政策,抑制楼市非理性上涨,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调控措施包括继续提高首付比例、全面取消房贷优惠、缩短贷款年限、打击取缔哄抬房价的不法中介机构等。

3月26日晚间,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根据公告,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公告强调,在政策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北京房价已连续17个月环比上涨。自2015年10月份以来,北京平均房价由37221元/平方米,上涨至60738元/平方米(2017年2月),涨幅高达63.18%。北京乐居近日的调查显示,76%被调查者认为北京房价过高,勉强接受的仅占17%。

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3·17”新政对各类购房人群影响不一。“北京购房人群可以分为三类人,包括首次购房人群、换房人群、购买二套房人群。”“爱房者”创始人刘常青称,对于第一次购房的人群而言,没有太大影响,首付比例还是35%,利率也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贷款年限由最长30年变为最长25年(不含25年)。

对于购买二套房的人而言,新政的影响并不大。新政实施前,普通住宅的首付比例是50%,非普通住宅是70%;新政实施后,普通住宅提高到了60%,非普通住宅提高到80%。“10个百分点对大部分准备购买二套房的人群而言没有太大影响。”刘常青表示。

对于换房人群,“认房又认贷”的影响较大,特别是已经把房子卖了,还没来得及购买新房的人。“对于已经签约,付了定金,但还没申请贷款的购房者影响更为突出。”链家地产北京区一位负责人称。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