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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学者:房地产税将是地方一个主要税种(2)

2017-03-18 18:04:14    腾讯财经  参与评论()人

第二是中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经跨越了城市化50%这样一个关键的节点,在这个节点之后,一个是房地产投资的高峰期要过去,同时老百姓包括整个经济中对房地产的财富需求也在快速增长,更重要的就是下一个阶段城市化的发展形式发生了变化,不是城市规模的扩张,也不是城市数量的增长,而是围绕大型城市的大都是区和城市集群发展,所以大量人口向大量的城市群来加快集中,未来住房需求也会向这样的城市加快聚集。这样一来我们感觉到未来中国住房市场的矛盾,特别是供求的矛盾更加的向一些大型城市来快速的聚集。

再有就是,在城市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城市的人口结构比如说年轻化、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还有收入差距由于不同的行业等等这样一些因素也在不断的扩大。这样以来,实际上对于大型城市来讲,包括城市群来讲,它的住房需求是非常复杂的,不是过去我们能够一刀切的这样一个住房需求。所以面对这样整个供求结构的变化,发展阶段的变化未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实际上我们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政策考虑的过程中,可能要有更多的这样一些新的因素的考虑。

所以未来我们感觉到住房基础性制度的建设和长效机制的建设,可能要考虑这样几个关键的问题,第一个就是要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其中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让市场发挥更多的配置资源的作用,特别是满足多元化、多样化和多层次化的住房需求。政府更多发挥在规划、立法,特别是保证低收入住房人群的住房需求。

再有针对市场的结构变化,构造新的多层次的住房市场体系,除了新房市场之外,可能未来更重要的就是我们的所谓交易市场,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再有就是在财税和金融政策上保持中性和湿度的调节,特别是在金融政策上,我们感觉到未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关键在于金融调节,金融过渡的调整实际上会促生住房需求在短期内过渡释放。在2016年这个过程中,包括利率的调整和首付的变化,使得住房需求放大40%,所以保持金融政策的中性是未来货币政策的重点,更重要的可能还有包括土地的供给方式,也是下一步优化配置土地关键问题。

再有就是围绕着低收入,我们要搞好住房保证,特别是要进一步探索所谓的中国特色的可支付的这样一个低收入住房要求的住房保障体系。

随着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变化和大型城市群的发展,未来一个关键的地方就是要促进区域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协调,来打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围绕中心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加快交通、公共服务等等一系列的配套来进一步提高中小城市吸引人口和房地产发展的这个能力。这是我们感觉下一个阶段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改革中一些关键点。谢谢大家。

樊纲:谢谢您刚才谈到是有关政府调控手段和机制,在座大家都关心问题,政府现在对房产税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一种状态?社会传言很多,有的说政府在研究,有的说政府要出台了,进入什么程序了,您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据您了解,现在政府就这个问题是什么态度?或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上到了什么程度?

王微:因为我不是专门研究税收政策的,房地产税收在中国来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房地产税和房地产税收体系,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也有大量的所谓的房地产税的问题。现在我们所讨论的房地产税从我们研究角度来讲,它是一个未来地方的一个主要的税种。

从国际上来讲,房地产税其实更多的是支持地方政府搞好公共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所以房地产税收实际上它出和不出,其实并不仅仅涉及到房地产调控的问题,它涉及到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市权和税收关系的调整问题。所以我们觉得房地产税的出可能还是需要认真研究,这涉及到背后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和我们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

从我个人了解的情况来讲,还是在认真的研究,因为它还要涉及到立法的问题,所以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人大的讨论最终来颁布实行,我觉得这是一个需要一段时间和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