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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付中李阳煜) 44岁的徐女士为了去美国生二胎,给了一家公司100万元,但代孕母体未落实,钱也打了水漂,夫妻俩为此起诉。
今天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缘由
花百万欲赴美代孕二胎梦碎起诉索赔
陈先生和徐女士起诉称,2015年44岁的徐女士打算要二胎,于是夫妻俩找到北京美嘉之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双方签订《美国代孕单次疗程合同》,约定陈先生夫妇支付100万元,可享受生殖医疗服务,帮夫妻俩孕育一个小孩。
合同签订后,夫妻俩向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的个人账户打了100万元。
之后,徐女士去美国做了体检和取卵事项,但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在一年之内完成首次移植胚胎,也没有在两年之内找到代孕母体,甚至没给美国医疗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导致夫妻俩的生育目的不能实现。
陈先生夫妇认为,由于李先生将款项挪用,导致无法支付给美国医疗机构费用,故他们希望解约。但因李先生还拖欠很多客户的钱,其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夫妇俩与李某商议后决定,由美嘉之星公司返还未进行医疗支出的58万元。后在夫妇俩的一再要求下,美嘉之星公司返还了30万元,还剩下28万元及利息未返还。
为此,夫妇俩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返还剩余28万元服务费并支付利息,同时要求李先生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
原告:钱入私人账户挪作他用致无法履约
今天开庭,双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均由代理人出庭。
陈先生夫妇的代理律师认为,李某的个人收款行为证明李某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公私不分,将款项挪作他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李某和其公司对于陈先生夫妇应该共同承担退还合同款项的责任。
刘老师曾说我的孩子可以享受美国的13年义务教育,可前提是他生活在美国。我们花得起赴美生子的钱,却没有移民美国的条件。在我们能创造出让儿子生活在美国的条件之前,所谓的13年义务教育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