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累计交易达百亿级别 “城城理财”涉非法吸存被立案侦查

2018-04-18 09:07:2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在调查的时候发现,不少投资者对平台上的投资标的也存在质疑,担心有可能不是真标。就是否真标问题,胡钢表示,标的真实性的审查义务主要在于投资人,即钱款的出借人。但在实务中,相关投资人并没有尽到审核义务,而是完全相信了平台。因此,他建议在P2P网贷平台进行投资的投资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落袋为安”。

胡晓则强调,网贷平台的定位是信息平台,而非信用平台。这意味着,即便有融资在其中,但也不能为平台背书称可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否则是违规行为。其实P2P平台更多是为繁荣民间金融,其本身对于缓解一些急需用钱的人的难处有积极作用,另外个人也可以将自己闲置的资金拿去做更多的事情。之所以现在出现很多问题,就是被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记者还发现,不少投资人不清楚P2P网贷平台应负的责任和义务。胡晓指出,原则上,P2P网贷平台原应该做的事情是审查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一些资质,核实并提供相应的信息,并撮合交易的完成,从而获得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其并不是类金融机构。

随着P2P网贷平台监管越来越严,想要借助P2P理财来实现未来财务自由的人也越来越多。P2P理财投资存在哪些风险?如何规避风险?

胡钢表示,2016年的四部委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所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本质是信息中介或者信息平台,它不是信用平台,不能提供任何保障,它只做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与信贷撮合业务。但值得注意的是,投资人参与这样的活动,如果作为出借人,就是把钱通过平台给别人,基本原则是责任自负、风险自担。这种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借款人,一般上都是信用差、没有担保、风险高的借款人,那么从事这样活动,风险非常高。建议要充分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适度远离这种高风险的投资项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各部委的监管情况来说,这种网贷项目既要求包容审慎,但是又划定了几条红线或者底线,比如不能直接、间接的归集资金、不能非法集资、不能提供增信服务等。此外,在已经侦破的类似案件里,由于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者团伙迅速地把钱就给花出去,甚至挥霍,投资人最后能拿回来的补偿钱款比例并不是很高,所以建议投资人注意观察,离场禁贷不失为一种稳妥的选择。

胡晓认为,最近P2P的整治渐入佳境,如果能到6月份之后,选择平台相对来讲会更加合理。建议喜欢做P2P的投资者一定要结合平台实际投资人数,而不是它宣传的网站注册人数,还有自己的投资金额、担保措施、往期的坏账率、投资回报率等各种指标进行综合考虑,不要光看到投资回报率。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