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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冰场被指管理不善致消费者骨折 资方多次被诉(2)

2018-02-26 15:45:38  长江商报    参与评论()人

对此,冠军冰场武汉凯德广场古田店店长陈仙否认当天冰面有洞,也不存在裂缝。陈仙介绍,冰场每天会安排两个工作人员进行冰面内场巡视,每天下午1点至6点是高峰时段,场内都会有一个工作人员进行巡场。至于郑馨摔倒时为何没工作人员在场,陈仙直言,“我们不能保证中间巡场人员需要休息或喝水等空隙。”

当长江商报询问能否看视频核查时,陈仙表示监控录像只能有司法机关开具证明才能查看。陈仙表示,发生意外后,溜冰场第一时间告知了保险公司,激活了意外保险理赔,“不会不管她的。”

2月23日下午3时许,长江商报记者在该冰场现场看到,进场处冰场有危险提示,然而冰面上滑行的20多个溜冰者中,所有人都未佩戴头盔和护肘,其中几个在扶手边练习行走的成年人也未佩戴护膝。值得注意的是,现场一位佩戴冠军冰场工牌的工作人员,自己也未穿戴任何防护设备。

冰场是否配备有医护人员?陈仙表示,冰场只配备有简单的医疗设备,处理擦伤、撞伤等意外,骨折类伤情都会直接送至医院。陈仙称,溜冰本身具有危险性,在办卡和入场时,工作人员都会提醒注意安全,场内会粘贴和循环播放安全须知,也会提供护具租赁,“但是溜冰者不愿意穿戴,我们也不能强求。”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冠军冰场的会员卡背面注明“请遵守本冰场《溜冰须知》,上冰前请佩戴护具及购买人身意外安全保险,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如发生意外本冰场恕不负责。”

对此,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冰场的免责条款属于免除其责任的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条款。对于冰场是否有一个坑,双方各执一词,消费者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即申请法院责令溜冰场提供当时的录像以还原事情真相。若冰场拒不提供的,法院可以根据证据规则推定消费者的主张成立。另外,刘源波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分歧,消费者以后应养成当场固定证据的习惯,固定证据的方式有报警、录音、录像等。

三起诉讼案两起涉冰面安全

郑馨受伤事件并非首例。资料显示,冠军冰场所属北京零度阳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长江商报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仅消费者诉讼案就有三起,其中两起诉讼都涉及冰场冰面安全问题。两起诉讼案件北京零度阳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合计赔偿约6.4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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