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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变“年夜烦”:套餐几成行规 不得超两小时(3)

2018-02-01 09:35:09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在记者随机调查的20家饭店中,有4家饭店以收取“开瓶费”“酒具使用费”等对消费者自带酒水作出限制。另外还有7家饭店设置了消费额10%到15%不等的服务费或包间费。

对于消费者自带酒水的,唐宫丽都店表示每人需收取20元的酒具使用费;羲和雅苑国贸店则直接表示可自带2瓶至3瓶,根据不同酒类收取金额不等的开瓶费,红酒为每瓶30元,白酒为每瓶20元;湘爱工体店则要求每瓶收取100元的酒具使用费。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参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工作,他曾对媒体表示,开瓶费、包间费是被新消法“点名”的“霸王条款”,“只要是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都属于‘霸王条款’”。

2014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在向《中国消费者报》的回函中表示,餐饮业制定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此外,年夜饭额外收费现象在一些饭店也有出现。

在记者随机调查的20家饭店中,有7家饭店设置了额外收费,其中,唐宫丽都店称年夜饭需要收取10%的服务费,小南国世贸天阶店则要求消费者另支付年夜饭套餐的10%为服务费,新荣记主席台店称收取15%的服务费,大董姚家园店称如果在包间用餐则要支付10%的服务费,晋阳饭庄虎坊桥店同样收取10%的包间费,苏浙汇朝外店是消费总额的10%作为额外费用,北京宴华贸店则是将年夜饭套餐的10%作为服务费。

限时吃饭惹人烦

让消费者屡屡吐槽的,还有年夜饭就餐时间太赶。一些饭店明确提醒,就餐时间只有两个小时,否则就会影响下一波客人用餐。

在记者的调查中,20家饭店中有7家表示顾客吃年夜饭只能在两小时或两个半小时之内“解决战斗”。大董姚家园店表示,顾客如果选择17时到19时这一时段就餐,则有限时要求;19时30分之后用餐,则没用限时要求。金百万劲松店表示,中午限时两小时,晚上则没有限时要求。眉州东坡尚街店、四季民福王府井店、局气朝阳大悦城店、小南国世贸天阶店、新荣记主席台店则“一视同仁”地表示,任何时间都有限时要求。

“我觉得一家人开开心心吃顿饭是最重要的。一边吃一边说说笑笑,本来热热闹闹的,如果硬要在一个半小时或两个小时内吃完,那就大煞风景了。更何况,吃年夜饭是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北京市民王国庆对记者说,“我总觉得这个行业规则不太合理。年夜饭对人们的意义不仅是吃顿饭那么简单,最主要的是家人能够借过年这个机会聚在一起聊聊天,轻松轻松。要是边吃饭边顾虑有没有到时间,心里肯定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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