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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预付卡变“吞钱卡” 维权难咋破解?(2)

2018-02-01 09:06:53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告诉《工人日报》记者,目前各地消协组织不断收到消费者对预付卡消费的投诉,有的反映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不能继续提供服务,也未采取其他善后措施,致使卡内余额无法清退;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预付卡敛财,最终人去楼空,让预付卡成了“吞钱卡”。

维权往往四处碰壁

遭遇商家跑路,有些消费者开始走上维权道路,可是往往四处碰壁。“预付卡的问题很多,但从最终处理情况来看,事后维权成功率并不高。”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记者说。

陈音江表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对预付费有部分规定,但相关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商务部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是目前唯一专门针对预付费的管理办法,但该办法是根据商务部行业管理职责制定的,其规制的对象不包括健身、教育、旅游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仅为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特定行业的企业。而现实中,不在该办法规制范围的健身、教育、旅游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是预付费消费的投诉重灾区。

“另外,预付卡也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由于目前法律上对预付卡缺乏明确具体规定,所以监管上基本属于半真空地带。消费者遇到预付费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时,也会经常遭到各种理由的推诿,最后迫于无奈,只好放弃维权。”陈音江说。

遭遇了健身房老板跑路的消费者陈女士说,她和其他人找过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没有一个部门说管这个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则表示,经营者售出预付卡时,大多不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仅仅是通过简单的店堂告示,或者其工作人员的口头说明来确定合同内容。出现纠纷后,消费者往往缺乏有效的维权证据。

建议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预付卡变“吞钱卡”,维权难问题咋破解?对此,陈音江建议,应尽快制定或完善有关预付费消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对预付卡发卡企业加强监管,要求其发卡前必须到有关部门备案,并建立预付金制度或预付资金担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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