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下面两个投诉案例,就是关于消费者缴纳定金后出现的问题。
价格报错定金返还
去年8月19日,黑龙江哈尔滨的沈先生通过当地的欧派实体店面定制了橱柜套餐,并缴纳了5000元定金。“导购说得很明确,参加店里活动,套餐总金额9900元。”9月,设计师上门测量尺寸,沈先生被告知“无此活动,销售介绍错套餐,价格报错,返还5000元定金”。
沈先生原本想,已经测量了尺寸,就打算在这个店面进行订购,但发现导购退的套餐已经变成了1.4万元,两者差距近五千元。
既然对方说价格错误,沈先生就拿出定金收据准备全额退还,但他却发现,依照收据上的明文规定,“这属于供货商原因,我有权主张按约定双倍返还”。
9月11日沈先生投诉称,他在欧派定制的橱柜套餐被告知“无此活动,价格报错,返还5000元定金”。沈先生不认可哈尔滨店给出的“原定金返还”唯一方案,希望有个说法,“我不是非得双倍赔付,需要对方给出合适理由”。
依照沈先生出示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金/预收款收据》顾客联,第一条写明:“定金是约束买卖双方的,如供货商违约,应将定金双倍返还顾客;如顾客违约,定金不予以退还”。他认为,欧派家居应该双倍返还。
退单原因:“员工经验不足”
期间,沈先生与该门店进行协商,当时的导购人员三次打电话给沈先生,称“如果罚钱,就会扣导购的工资”。沈先生同情导购人员,但也期待欧派能够给自己一个说法,“我给总部打了两次400电话,最后都是哈尔滨门店的店长回复的,主要是说,员工素质问题,经验不足。”店长段经理告知沈先生的具体流程为“退还5000元定金费用,需要周期7-10天,并将定金条退还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