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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退货比网店还费劲?今年将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2)

2018-01-08 10:14:52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从营销理论讲,过去‘商品售出概不兑换’是一种非常落后的经营理念,现在的经营理念是,要黏住消费者,要跟消费者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关系,要留下好口碑,留下友谊,留下情分,留下再做生意的机会,这是现代竞争的观念。

在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和竞争充分的条件下,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才有可能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诞生。就中国而言,经济发展不平衡,监督管理不平衡,现在‘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的情况还存在,主要表现在服务领域。国家工商局推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我表示赞赏,但是‘拦路虎’很多。”

  经济之声:随着网购的普及,“七天无理由退货”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熟知和习惯,为什么在实体店却行不通呢?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不是应该有所调整?

胡钢:“确实,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我们现在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了,其中的条文之一就专门提到:线上线下要平等对待。我们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网络、电话购物这种远程的、非当面即时结清的消费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因为这类消费的一大特点是消费者只能依赖于经营者的单方描述,很可能会出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所以法律要平衡双方的这种不平等,从而有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未来存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可能性,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法律制度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

  经济之声: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去年12月29日在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8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在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同时,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就目前来说,我们在比如条件设置上以及监管等方面,还有哪些工作?

武高汉:“第一,仍然要促进我们的市场经济进一步全面、协调,又好又快地发展,这是根本。第二,促进竞争,让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越来越好。第三,要宣传科学的经营理念,让经营者在内心深处有一套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这样经营者才有可能以正确的市场营销行为行动,消费者才有可能真正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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