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食品用香料又添新品种 4种食品添加剂获准扩大使用范围(2)

2017-12-05 09:18:4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 06.07),调节产品口味。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GB 29944-2013)。

海藻酸丙二醇酯

海藻酸丙二醇酯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乳及乳制品、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冰淇淋、雪糕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胶基糖果、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方便米面制品、冷冻米面制品、调味糖浆、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发酵面制品(食品类别06.03.02.03)、面包(食品类别07.01)、糕点(食品类别07.02)、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食品类别07.04)、其他焙烤食品(食品类别07.05)。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增稠剂、乳化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超过70mg/kg bw。

该物质作为增稠剂、乳化剂、稳定剂用于发酵面制品(食品类别06.03.02.03)、面包(食品类别07.01)、糕点(食品类别07.02)、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食品类别07.04)、其他焙烤食品(食品类别07.05),改善产品感官特性。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丙二醇酯》(GB 1886.226-2016)。

磷酸(湿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第8号公告批准磷酸(湿法)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允许用于可乐型碳酸饮料,本次申请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糖工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食品。

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糖工艺,提高澄清效果。其质量规格应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第8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