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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点”网上超市买到变质肉 消费者索赔兑现难

2017-11-20 09:19:2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北京11月1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很多朋友在天气寒冷不想出门的时候,会选择从网上买生鲜蔬菜。网上下单真能买到新鲜安全的食品吗?近日,北京消费者沈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今年8月份,她通过“多点”网上超市下单在美廉美超市增光路店买了4块生肉,但是,当配送员把货送到家的时候,沈女士发现肉已经有强烈的哈喇味儿。之后,经过交涉,配送员给沈女士退换的肉仍然有强烈的哈喇味儿。沈女士向美廉美超市提出退一赔十,保底赔偿1000元。双方沟通后,店方虽然口头同意了沈女士的索赔要求,但至今不予兑现。沈女士说:“先答应下来,然后就是不给我解决问题,现在电话都不接了。这种处理事情的态度不是在糊弄消费者吗?”

关于这一话题,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美廉美超市卖给沈女士的肉,包括配送员第二次拿来退换的肉,都已经变质了,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退货并赔偿1000元的要求是不是合理的?

张星艳:“这个数额肯定是合理的,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到这样的产品,可以要求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最低就是一千元,所以它这个诉求是完全合理的。”

  经济之声:“多点”网上超市是一种比较新颖的商业零售模式,它有些什么特点?这种模式下出现消费纠纷,谁是第一责任人呢?

胡钢:“整体来说,电子商务的发展可能会有多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我们消费者直接和某个网站的经营者发生关系,包括APP应用程序,实际上它也是一个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是个经营者,对于消费者来说,实际的卖家就是网络经营者,它虽然是个网络经营者,但是它本身可能就有食品流通许可。如果这个电子商务公司本身有食品流通许可,它是可以销售的。一个普通的所谓的电子商务网站是没有权利做这件事情的。

第二,网站经营者和这个超市有某种合同关系,甚至有股权关系。消费者一般会认为,这个网站只是一个交易的中介而已,真正的经营者是这个商场,我还是从商场里买东西,这个网站起到的只是一个信息中介的作用。但是我特别想提示消费者,尤其在验收生鲜类物品时候,一定要立刻开包检查。所以从这种角度来说,无论是哪种模式,消费者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告所有和我有关系的经营者,不用搞清楚谁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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