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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成投诉热点 是否能让失信商家“见光死”?(2)

2017-11-17 15:07:5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据统计,今年三季度,深圳市预付式消费投诉超过2000宗,美容美发、健身娱乐、非学历教育培训等行业是投诉的重点。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因商家关门、倒闭、转让等原因导致的终止服务问题,相关的投诉超过了500宗。

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先预付后消费的模式堪称“空手套白狼”。一些商家把预付消费模式玩出了“花”,先租场地挂了招牌,就开始大规模地让销售员去发售预付卡,收到预付款后再进行装修营运。这种预付消费实质上变成了消费众筹模式,借消费者的预付费方式,行融资之实。而在疏于监管的市场,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出现人走楼空、卷钱跑路的商业案件。

“有些商家,看上去具有欺诈行为,但是公安机关也很难找到有力证据。”深圳市一位办案民警坦承,比如商家把预付费收上去后进行其他方面投资,他们可以说投资失利,这里面就存在转移资产的“猫腻”,说不定投资对象就是他的“同伙”,但是苦于找不到证据,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表示,预付式消费在服务行业商家里几乎成了标配,但这种看似“双赢”的局面,其实不堪一击。正如民间所言,“买家没有卖家精”,预付式消费实际上是经营者以“打折”“让利”或者额外“赠送”等为诱饵,误导消费者提前预支未来并不确定的消费。

向乱象顽疾“亮剑”

在我国,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出现了近20年,至今依旧乱象丛生。如果此种消费模式屡屡发生纠纷陷阱,甚至积重难返,那么作为看门人的政府相关部门就要出重拳来整治,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将市场行为限制于规范的轨道之中,不能让其再野蛮生长下去。

目前,深圳市消委会对互联网返利欺诈及预付式消费陷阱等失信重灾区加强信用管理,将商家的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提高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全方位信用监督、约束机制。下一步将加大与政府部门、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力度,构建更为广泛的信用信息网络。

业内人士认为,以互信为基础的商业模式,最大的隐患就是商家失信。在当今人口流动频繁的社会体系中,以道德号召、舆论谴责的诚信时代难以发挥根本作用,诚信更多依靠一套更规范、更严密的制度体系——社会诚信体系来保障,应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向预付式消费乱象顽疾“亮剑”。

一是设立预付式消费资质门槛。凡拟推行预付式消费的,一律要到工商、公安等部门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方能取得预付式消费资格。同时规定,只有取得预付式消费资质的经营者才能推行预付式消费服务,否则,一律视同非法行为,对经营商及相关负责人给予严厉惩罚。

二是对预付式消费资金实行监管。对于健身房、理发店、培训学校等打算推行预付式消费的商家,必须委托银行对消费者预交的消费资金进行有效监督。原则上,银行要求经营商家建立预付式消费资金专账,经营商只能根据实际消费情况下账,其余的预付款不能擅自动用,从而防止经营商卷款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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