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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客不知情“被贷款” 大熊公寓被工商罚款3万元

2017-10-09 17:27:27    千龙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范先生称,他从未接到贷款公司的电话核实。

工商工作人员调取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中的确并未提及“押一付一”是通过借款还贷的方式偿还租金。对此工商工作人员认为,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贷款,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此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开始对此事正式立案开展调查。

随后的几天,通州工商分局又接到多起和范先生类似遭遇的投诉,都表示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贷款,而且并未接到消费贷或网贷公司的电话核实。

通州工商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租房的过程中要查验房屋中介在经营资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等渠道了解其经营状况、信用情况,同时一定要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要遗漏。在遇到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和开户信息,扫描二维码,或要求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了解其用途和办理程序,尽量不要让对方代填表格、代办手续,做到证件、银行卡不离身,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消息标注具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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