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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商家声称月饼有保健功能甚至能治病违规

2017-09-28 07:52:0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存在“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情形,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例外情形是可以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且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这一物质的清单。在这个方面,包括月饼在内的食品生产者应当根据《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这一目录清单,选择加入的物质。相应的,诸如当归、三七等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材,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添加到食品中。

月饼新国标有待增强实用性

记者: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公布GB/T19855-2015《月饼》国家标准。新国标对于月饼中馅料含量、配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尽管施行了新国标,但在不少消费者看来,月饼市场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朱毅:月饼新国标属于一个推荐性的标准,并不是一个强制性标准,其强制力有限。而且,月饼新国标中的一些规定衡量起来比较困难。比如,果仁不能低于百分之二十、水果含量不能低于四分之一等,这些在检测过程中不好衡量。此外,一些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存在问题。一些消费者并不在乎月饼里的精确成分,反而热衷追捧一些打着养生等旗号的“网红月饼”,而且会认为一年吃不了几次月饼,因而更注重外观、口味等方面。

现在来看,月饼新国标的一些方面还需要增强实用性,这样才能更显示出标准的意义。

孙娟娟:月饼新国标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其对月饼的定义和分类有助于消费者识别不同种类的月饼,防止诸如月饼名称混乱、有名无实等欺诈行为。对于无法直观判断的用料不足问题,消费者有知悉其所购买食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对此,可以通过计量监督加以规范。例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而且,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否则,责令改正,且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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