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北银消费接连撞监管枪口 大部分诉讼与人头贷相关

2017-09-06 11:34:05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北银消费接连撞上监管“枪口”

仇飞

资料图

资料图

作为国内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曾经最大的消费金融公司,出身显赫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消费”)近年来似乎过得并不顺利。

9月1日,北京市银监局公开了对北银消费的处罚决定,称北银消费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超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虚假且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开展监管叫停业务等,给予合计9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而这并不是北银消费第一次收到罚单。早在2016年6月北京市银监局就曾发布处罚公告对北银消费罚款150万元。

在被监管层披露的诸多乱象面前,人们不禁要问:北银消费怎么了?

昔日光环失色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7月,银监会公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北银消费作为首批4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获准成立,股东包括北京银行、联想控股、大连万达集团等知名企业。

从2011年开始,北银消费进入高速扩张阶段:据此前媒体报道,北银消费2013年年底贷款余额接近60亿元;2014年,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西班牙首相拉霍伊的见证下,北银消费与全球知名的桑坦德消费金融公司签署深度战略合作协议;2015年底累计发放贷款超过350亿元,在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的市场份额超过43%。

而北银消费一路的高歌猛进在2016年遭遇急刹车,社会上针对北银消费的投诉和举报越来越多,许多受害者声称,他们在不知情或被欺骗的情况下,被与北银消费合作的中介公司冒用个人信息,通过北银消费客户端轻松e贷贷款,贷款客户并非实际资金使用人,资金用途和去向不明(详见本报2016年6月9日刊《北银消费疑现人头贷资金用途监控或缺位》)。而这些被中介公司利用的“人头”,目前大多数信用记录已逾期。

乱象之下,北京市银监局对北银消费开出150万元的罚单,称其存在多个违法违规事实: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个人消费贷款用途不真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无合理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上调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