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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监管久病不愈莫再拖 商家发卡勤从来不备案(4)

2017-08-14 09:01:1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面对预付卡陷阱,消费者如何才能识破,避免踩空呢?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可以自己先在网上查看商家信用如何,查看商家的经营证照齐不齐全,不要轻易被诱惑。在缴纳相应的费用时,应当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如遇到问题,消协也会给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到。

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发放预付卡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管方案、风险预防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可以启动有效的应对措施。”律师张亚说,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发放预付卡的商家加大源头监管力度,了解资金动向、还款能力和担保情况。

对于备案执行问题,有专家指出,不妨引入“公章政策”,以后要制作发行预付卡片,不论实体的还是电子的,发行卡片的商家必须首先去备案,负责制作卡片的商家看到相关备案证明后,才可以制作,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制作预付卡片的商家因为只会赚取到较少的制作费,因此一般不会承担较大风险。对于备案,要做好商务、工商、银行、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并向社会公示,确保消费者可以查询获知。

专家同时指出,还应当看到预付卡的类金融属性,对于使用“别人的钱”的金融或准金融业态,各国无不施加以严格监管,保障预收资金安全对维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开始进行购物卷(卡)管理的创新管理模式。如福建省厦门市贸发局、工商局、国税局等7部门联发通知,就售券(卡)资金安全提出两种管理方式,企业可以“二选一”:银行担保,让商业银行承担全额履约担保责任;第三方监管方式,如让银联商务公司对售卡资金的使用、拨付等进行监管。一旦发生意外,可通过银行担保和银行托管账户资金,对持券(卡)人进行偿还,形成公司管物、银联管账、银行管钱的“三权分立”模式。

专家认为,当前应加速相关试点成功经验的推广工作,加强国家层面的制度构建,最关键的还是确保政策落地执行,不然再多的规定和经验,也刹不住预付卡的“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