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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购车骗局”又出新花样?(3)

2017-07-17 11:06:02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部门回应

去年丰台166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据工商部门介绍,近两年来,北京一些地区小轿车销售服务企业以超低价格诱骗消费者、在交易中未明示服务价格等手段欺诈消费者的事件时有发生。通过对投诉数据的监测和投诉处理过程的追究及分析,总结出了此类纠纷投诉的特点。

1、大部分被投诉企业并非直接的汽车销售商,而仅提供购车的相关服务,实质就是“中介”;

2、消费者以外埠消费者居多,事后维权较困难。同时,轻信口头的“最低价”,盲目签合同。有的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询价时,没有基本的消费安全意识,常常是键入“某某车最低价”后就开始联系业务员,从而步步上套。

3、交易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协议内藏陷阱。被投诉企业与消费者签订的多为“购车服务协议”,有的还附有“提供汽车装饰等配套服务条款”,而不是《汽车买卖合同》。同时,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被投诉企业先是以待所有购车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返还差额为由,逐步诱骗消费者缴纳费用。购车后,又以代上汽车牌照、保险等手续为由扣留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购车手续,进而以购车手续为“要挟”,使消费者缴纳高额的服务费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2016年,丰台工商分局将166户涉及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汽车销售类企业记入异常经营名录,吊销该类企业28户。立案查处10件,其中简易程序3件。对在投诉多发的西国贸地区登记注册的全部67户汽车销售企业,采取了日常监管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对48户未在原址经营的汽车销售类企业载入异常名录,并对其中一些已确定迁到外区经营的企业以函告相关分局的做法提示加强监管。

委员建议

已涉嫌犯罪 警方应介入

北京市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表示,非法“中介”披着合法经营的外衣,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一应俱全,日常经营中也对外签订合同,但从事的却是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像上述汽车销售中介公司的行为长期、大量、反复存在,就不仅仅是民事纠纷的性质了,已经涉嫌犯罪。

苏号朋表示,从房山警方抓获一个诈骗团伙,别的区相关投诉“消停”几个月可知,最近一两年北京多个区域相关的汽车购车投诉大量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仅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但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对于打击此类行为,苏号朋认为,为了协调各市场监管和执法力量,达到最大监管效果,各执法机关应当强化协作,相互配合。鉴于对非法汽车销售中介管理上可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比如,市场秩序(工商部门)、诈骗(公安部门)等,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统一行动,以最有效地打击此类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