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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合同后卖家变卦拒售房屋 买家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2)

2017-06-12 08:55:22      参与评论()人

芦云:“既然合同已经签署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当然,这其中有一个因素就是中介的误导,导致徐女士有了20%的价格上的损失,徐女士应当向中介去追究相应的责任。另外,作为房屋的买方或是卖方,在进行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需要对自己房屋的价值有一个客观的判断。如果确实因为中介的误导造成损失,按照《合同法》,也可以对这个合同进行一个相应的变更和撤销。”

经济之声:没有再跟原告继续履约,对房价上涨给原告李先生带来的损失,徐女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是这个责任该由中介进行承担?

芦云:“房价上涨的损失往往被定义为间接性损失,合同一般只是赔偿实际损失,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于房价上涨所造成的这部分损失在司法实践中无特别情况一般不予支持。

本案例中,中介在提供中介服务的时候,有些内容可能在合同文本的表述上与在其跟双方的表述上并没有非常确定,对于直接损失,中介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是,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被告明确表示不愿履行合同,故原告关于解除合同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由于被告的行为属根本性违约,法院判决其对原告李先生加倍返还定金共计6万元。

经济之声:对于二手房交易,哪些事项是需要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的?”

芦云:“二手房交易确实存在很多隐蔽的猫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首先,对于买方房屋的主体产权性质要进行确定,比如有无纠纷,是共有还是单独所有,有没有相应的权属登记。第二,对于买方来讲,往往在买房子的时候可能只能看到表面的一些情况或者坐落的情况,对于房屋的管线等方面要在合同有一个明确的约定。第三,卖方需要考察买方的资质情况,有的买方会比如借名买房,或者在办理贷款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发现贷款办不了了。第四,促成双方交易达成的一个核心还是居间合同,要对居间服务的提供者有一个充分的考量,并且在双方磋商的过程中要求具体的业务员提供相应如实的表述和材料,比如房产证、合同等。

此外,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交易之初可以咨询一下房屋买卖方面的专业人士去考察一下大概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对于交房还有交付款的等具体的情节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