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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老人保健品骗局频发 专家吁完善立法严管会销(4)

2017-06-06 10:56:56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但很多商家故意混淆保健品与药品的界限,说明书和标签不按批准内容印制,擅自增加功能、扩大适用人群、变更食用方法和食用量,有的特意将保健品制成胶囊、片剂等形式,就是容易让老百姓误解,达到非法销售目的。”刘鑫指出,这就需要在概念上避免两者界限模糊,不然,不仅老百姓容易弄混,不法商家更是有机可乘。

从2004年1月1日起,国家已明令所有“药健字”保健品停止销售,原因是“药健字”产品混淆了药品和保健品的界限。

对于二者之间的区别,艾清作出了详细解释:“保健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主要是调节人体机能,药品则需经过大量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药品类维生素(药字号)必须在制药厂生产,要求所有的制药厂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保健产品类维生素(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标准比药品生产标准低。”

“药品和食品都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而保健品并不是必需品,从一定意义上讲属于‘奢侈品’,消费者应当在理性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对保健品不可盲目推崇。”刘俊海说。

“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对于身体保健只有辅助作用,并无治疗意义。”艾清指出,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遵医嘱治疗,切不可盲目服用保健品。

设立定期复核检查制度

在艾清看来,很多保健品并不具备其宣传所说的功效,有的可能产生严重的副作用,甚至一些保健品企业为突出其产品的功效,擅自在保健品中添加违禁品,如非法添加生长激素等,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作为律师,艾清接触过不少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艾清印象深刻:一位60多岁的老人,不顾家人劝阻,购买声称可以治疗自己血小板过低的保健品,在服用了一段时间后,病情不但没有缓解,还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增加了治疗难度,致使老人一度病危。

“当前我国保健品行业门槛低,保健品鱼目混珠,产品名出多门。”刘俊海指出,火热的保健品市场背后,是大量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传等占领市场,成本和研发费用则只占很小比例,产品质量并不高。

刘鑫指出,与低质量相反的是保健品售价却十分高昂。一些保健品在披上高科技外衣之后,售价可谓一路高歌猛进,甚至达到天价。而宣传保健品所花的广告费用,最终都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