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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小区住宅又见“楼掉掉” 高楼阳台垮塌谁之责?(2)

2017-05-19 09:22:3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据初步调查,该小区建设单位为云南中产风尚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发生阳台坠落的楼房为8栋,13楼阳台垮塌逐层掉落至8楼阳台。垮塌事件未发生人员伤亡。8栋于2005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7月竣工验收。

5月12日,昆明市住建局牵头成立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结构、设计、施工等建设领域5名专家组成独立调查专家组进场开展调查工作,并委托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场对阳台坠落的8栋开展实体检测工作。

事件调查小组16日晚通报,调查专家组通过对坠落阳台板现状及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对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力学性能、阳台板混凝土结构层平均厚度等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经判定均不能导致阳台坠落。

经调查发现,13楼阳台板混凝土断面处未发现断裂钢筋,根部结构层内顶部有直径为20毫米的线管,经剥离线管,凿除线管周围砂浆,断裂钢筋显露。线管为后置埋管,安装方式为结构层开槽埋设。线管埋设时阳台板悬挑钢筋被切断,线管敷设后用水泥砂浆填埋。阳台板按设计应有17根悬挑钢筋,现场凿开面观察仅1根钢筋为新断裂痕迹。

调查专家组认定,由于线管后置埋设时阳台板悬挑钢筋被切断,减小了混凝土结构层的有效高度,降低了阳台板的承载能力,使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13楼阳台坠落;12楼至9楼阳台由于上部阳台板坠落形成的冲击荷载,超出各层阳台板的极限承载能力,导致相继坠落。

接下来,调查小组将对13楼阳台线管后置预埋施工情况深入调查,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对已造成破坏的阳台,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恢复方案,经原审图机构审查后进行恢复;并对该小区其他同类阳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业主使用安全。

针对网友质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赵智捷表示,此事件主体责任涉及5方,其中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为直接责任主体单位。此外,昆明市盘龙区有关部门负有监督责任。

业主可依法维权

昆明市住建局、市质安总站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做好后续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