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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新骗局:巧立名目敛财 每个环节都“雁过拔毛”(4)

2017-05-05 09:46:0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有的诈骗者更用同学、朋友等作为诱饵,以同学介绍同学、朋友介绍朋友等方式,诱骗他人加入涉嫌传销的团伙组织。中山检察机关近期查办的周小英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被害人田某就是通过大学同学朱某介绍被诱骗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通讯自由甚至被殴打,田某不仅被逼缴纳“加盟费”,而且还被教唆要诱骗朋友同学等继续加入该组织。

办案人员分析,当前农村无业青年群体年龄通常在16岁至25岁之间,多为初中、高中毕业或辍学进入社会,有一定文化基础,但缺乏专业劳动技能,外出务工往往收入较低、与期待值相差较远,容易被犯罪分子高薪诱惑而误入歧途。

业内人士建议,就业新骗局存在较大危害,相关职能部门应同心协力加大打击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合力构筑“防骗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