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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新骗局:巧立名目敛财 每个环节都“雁过拔毛”(3)

2017-05-05 09:46:0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2016年4月开始,该诈骗团伙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大浪某酒吧服务员职位,月工资5000至8000元不等,并附上电话号码、微信号。当求职者联系见面后,“业务员”通常会以求职者穿着不符合酒吧工作要求为由,带求职者到特定服装店买衣服,一件正常售价350元的衣服卖出1000元,其多余利润由“业务员”所得。买完服装后,“业务员”又让求职者高价买名牌香烟送给公司经理,实则将香烟退回烟店,烟店收取几十元差价后剩下的钱又落入“业务员”口袋;最后该团伙还以给新员工培训为由收取求职者200元工牌费和300元住宿费。整体算下来,一个求职者一般都会被骗取2000多元。

三是“连蒙带骗,衍生犯罪”,以介绍工作为名引诱求职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电信诈骗、涉银行卡等类型犯罪。茂名市电白区是我国电信诈骗的“重灾区”。该区人民检察院提供资料显示,在该院办理的电信诈骗、银行卡犯罪类案件中,有不少农村无业青年在高薪工作的诱惑下,从事拨打诈骗电话、帮助提取银行卡内资金、“侧录”他人银行卡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如谢某才等人就以介绍高薪工作为诱饵,专门物色18岁左右的年轻女孩到北京的酒店、餐馆应聘“服务员”,帮其“侧录”他人银行卡以克隆“伪卡”盗刷他人卡内资金。

信息不对称 求职须谨慎

据人社、检察、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士分析,劳动者一方与中介机构、用人单位一方地位、信息不对称是就业新骗局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一些来自偏远、贫困农村地区的劳动者,因对一些中介信息和用人单位不了解、对诈骗伎俩不能识破,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往往容易上当受骗。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设局者往往利用“求职若渴”的心理,抓住部分求职者警惕性不高的软肋,对自己的诈骗行为进行包装,让求职者心甘情愿掏钱。如一宗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中,王某在微信群发一些高薪聘请女子去澳门做模特的广告,以帮助应聘女子包装个人形象为由索要拍照费用、酒店住宿费用等,共骗取3名被害人3万余元。

从近期相关部门破获的求职诈骗案件看,当求职者动了“找关系”“走后门”心思、希望通过权钱交易获取就业机会时,不法分子更有可乘之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宗特殊的受贿案,行贿人陈某荣原是一名聘用制治安员,他在认识同是转业军人且是公务员的叶某后,希望叶某通过其负责万顷沙镇镇委人事工作的便利为他谋取一个“事业编”,结果被叶某骗了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