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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亿商标侵权案”没有结束, 王老吉和加多宝再续红罐之争

“14亿商标侵权案”没有结束, 王老吉和加多宝再续红罐之争
2019-07-02 17:57:03 钛媒体

“14亿商标侵权案”没有结束, 王老吉和加多宝再续红罐之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快讯 | 7月2日消息: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将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再度拉回到大众眼前。

7月1日,加多宝官方微信就王老吉商标侵权案发表官方声明。声明表示,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以及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公告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14亿商标侵权案”没有结束, 王老吉和加多宝再续红罐之争

加多宝就“王老吉商标侵权案”发布声明(来源加多宝官方微信号)

这起官司可以追溯到2014年5月。彼时,广药集团就加多宝侵犯该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

2018年7月,广东高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就在一审判决下达当日,加多宝方面曾表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1日晚间的,正是加多宝此前就一审判决上诉之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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