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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发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两名保荐代表人万久清和莫鹏,违规修改招股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
5月21日晚,上交所决定对两名保荐代表人处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并对中金公司也予以书面警示。
同时,证监会经调查核实,在上交所采取纪律处分的基础上,对二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两名保荐代表是何人?
据蓝鲸科创记者了解,这两名保荐代表人受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指派,在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担任具体负责人。
2010年11月,万久清等13人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万久清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即中投证券)任职。
万久清在中投证券时,负责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IPO项目的保荐工作,但因后期工作变动,便不再负责公司本次发行持续督导工作。
此前中投证券的IPO项目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也是由万久清担任保荐代表人,但已终止审查。
2018年1月,中金公司与七巧国签署《上市辅导发行和承销商》之时,莫鹏作为中金公司的执行董事代表发言。
违规行为发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两名保荐代表改了什么?
据调查,4月28日,在向上交所报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下称《问询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书中,万久清、莫鹏作为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修改了招股书中多出内容。
对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明并向上交所报告,也未按照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
蓝鲸科创记者比对多项资料,统计出两位保荐代表具体修改内容。
招股书中显示,核心技术贡献收入包括信号系统总承包业务中的核心技术贡献的收入、维保业务收入和零星销售业务收入,而问询回复却称“经慎重考虑,发行人明确了核心技术贡献收入范围仅为信号系统总承包业务中的核心技术贡献收入”。
这一变化导致重要财务数据也发生改变,招股书中2016年至2018年核心技术贡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8.24%、48.73%和44.32%,问询回复中这一比例却改为45.09%、44.76%、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