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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过度索权的手机App“开刀”:网信办新规征求意见(7)

2019-05-13 14:23:16    IT之家  参与评论()人

2.数据传输至App服务器后,未经同意,且未经匿名化处理,向第三方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

3.其他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

六、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的情形

1.未提供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注销用户账号的功能;

2.对于提供在线操作方式、客服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的,进行相关操作未响应的;

3.需人工处理的,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无承诺时限的,以15个工作日为限)完成核查和处理的;

4.更正、删除或注销操作提示完成后,依然未能更正、删除个人信息,注销用户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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