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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细则权威发布:谁能上谁不能上,怎么上怎么管?(4)

2019-03-04 09:34:00    钛媒体  参与评论()人

六是是否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否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是否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对于什么样的企业不得上市,《上市推荐指引》提出,保荐机构不得推荐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行业的企业,不得推荐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的企业。

《上市审核问答》中具体解释,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 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的,原则上视为重大违法行为:被处以罚 款等处罚且情节严重;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 定为重大违法: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规定或 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并被处以罚款等处罚的,不适用上述情形。

对于发行条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中的“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审核问答》明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结合竞争方与发行人的经营地域、产品或服务的定位,同业竞争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的非公平竞争、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存在利益输送、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竞争方之间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情形,对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等方面,核查并出具明确意见。竞争方的同类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该类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达 30%以上的,如无充分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定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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